一、 集中大批量申报的项目
科研处收到立项文件――导入科研管理系统――项目负责人补充完善相关信息(教育部统计信息、项目成员、项目预算、项目文档、合作单位等)――项目负责人提交――学院审核――科研处审核。
二、非集中申报的项目
(1) 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,点击快捷通道的“纵向项目”

(2)“在项目新增”按步骤填入项目立项基本信息(含项目成员、预算信息、上传项目文档:盖章后的项目批准文件、合作协议、预算页等)

项目负责人填完所有项目信息并提交――科研办主任审核――项目负责人带立项材料纸质原件――科研处立项建档――入账办理(认领经费)――财务处开设经费卡。
注:项目负责人应对上传文档的原件扫描件真实性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