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委宣传部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〕是学校党委主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职能部门,主要职责是:
1.意识形态工作。指导、督查二级单位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;统筹协调思想政治工作;统筹学校理论教育、研究、宣传工作;统筹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;负责校内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论坛、讲座等活动审批。
2.负责学校新闻宣传工作。负责学校新闻的采编、发布工作;负责校园网主页、校报、广播台、官方微博、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宣传;负责联系、沟通新闻媒体,组织、策划、实施对外新闻发布。
3.统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统筹校园文化建设工作;统筹文明校园创建工作;统筹学校品牌形象建设和校园文化标识管理;统筹学校文化展馆管理工作。
4.中心组学习相关工作。负责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秘书工作;二级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督查。
5.统筹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工作。统筹学校网络文化建设工作;统筹二级单位网站、微博、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信息内容督查;统筹网络舆情引导与应对工作。

地址:厦门集美学村(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)
邮编: 3610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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